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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

文化教育类单位聘请外国专家需要办理《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文化教育类单位分为两类,一是教育系统专科以上几个,包含高等院校(专科除外)、宣传、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教科文卫机构;二是教育系统专科及以下教育培训机构,包含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中学、职业高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二)经过行业资质认可
  • (三)设有外国专家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配备具有良好业务素质的工作人员
  • (四)外国专家管理制度和外事工作人员制度健全
  • (五)具有聘请外国专家所需的工作条件、生活设施和安全保卫能力
  • (六)具有聘请外国专家所需的经费保障

注:新开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应运行一年以上,在教师、生源和教学秩序基本稳定后,方可申办资格认可手续。但正式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和专门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学校,不受此限。

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
  • (一)申请报告(包括单位介绍、申请理由等内容)
  • (二)法人资格证书
  • (三)行业许可证书或证件:学校和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提交教育、劳动或工商行政部门办学批复、《办学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单位,提交相关行政部门签发的业务许可证书或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 (四)《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申请表》;
  • (五)外国专家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制度);
  • (六)聘请单位外事人员工作制度;
  • (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八)外事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法人代表担任)、职责分工及联系方式(办公电话及移动电话);
  • (九)外国专家来京后的住宿安排意向说明;
  • (十)社会力量办学单位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
  • 第一步:开通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
  • 第二步:向深圳外国专家局递交聘外资质申请资料
  • 第三步:深圳外国专家局会同深圳外事办、深圳公安局、国家安全部门会审
  • 第四步:经由广东省外国专家局报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复
我们提供的服务项目

我们提供的服务项目

我们提供的服务项目
  • (一)实地走访调研了解学校/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协助制定及撰写外国专家相关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制度)和聘请单位外事人员工作制度;
  • (二)提供聘外资质申请过程中的各项办事流程指引及信息服务咨询;
  • (三)对学校/培训机构的外事工作人员进行外国专家聘请、入出境、居留、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我们的优势

我们的优势

我们的优势
  • (一):公司致力于为各大企业、学校、机构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拥有多年的大企业证照外包服务经验,能高效、快捷的处理各类外国人/外国专家在华就业的证照问题
  • (二):公司从业人员英语水平高,具备专业英语八级,能与外籍人进行无障碍沟通
  • (三):我们拥有多名人力资源经营丰富的顾问团队,能为外籍人(外资公司)提供工商、税务、、法律、人力资源管理等咨询服务,可成为您忠实而长久的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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