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籍人服务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

在深工作的外国专家,应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未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外国人不得以外国专家身份被聘用;《外国专家证》的发放、换发及延期。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的外国专家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为执行政府间、国际组织间协议、协定和中外经贸合同,应聘在深圳工作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 2、应聘在深圳从事教育、科研、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工作的外国籍专业人员;
  • 3、应聘在深圳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国籍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 4、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批准的境外专家组织或人才中介机构常驻深圳代表机构的外国籍代表;
  • 5、应聘在深圳从事经济、技术、工程、贸易、金融、财会、税务、旅游等领域工作,具有特殊专长、深圳紧缺的外国籍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

本款第2、3项所指外国专家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语言教师应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第(3)项中“享受同等待遇的外国籍高级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需要有聘请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所需资料

所需资料

所需资料
  • 1、聘用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2、中英文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工作经历)1份;
  • 3、最高学历证书或专业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 4、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5、中英文聘用协议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 6、其他政府规定的材料:如聘外资质证书或常驻深圳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外国代表任命书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派遣文书。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 第一步: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开通→
  • 第二步: 网上申报外国专家信息→
  • 第三步: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办理
  • 第四步: 外国专家赴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来华工作Z签证
  • 第五步: 办理《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居留资格申请》
  • 第六步:申请居留签注

电话:0755-82542437 | QQ:1846476709 | 手机/微信: 13590478070